副标题:《招约之职方并示正甫书记》宋代王安石
作者:【宋代·王安石】 分类:【宋代诗词】 关注:0次 分享到:
往时江总宅,近在青溪曲。
井灭非故桐,台倾尚余竹。
池塘三四月,菱蔓芙蕖馥。
蒲柳亦竞时,冥冥一川绿。
方坻最所爱,意谓可穿筑。
欲往无舟梁,长年寄心目。
故人晚得此,心事付草木。
消摇檐宇新,揽结蹊隧熟。
更能适我愿,中水开茆屋。
鬼营诛荒梗,人境扫喧黩。
濠鱼净留连,海鸟暖追逐。
岂无方外客,于此停高躅。
忆初桑落时,要我岂非夙。
蚕眠忽欲老,一个未言速。
当缘东门水,尚涩南浦舳。
吾庐虽隐翳,赏眺还自足。
横陂受后涧,直堑输前渎。
跳鳞出重锦,舞羽堕软玉。
碧筒递舒卷,紫角联出缩。
千枝孙峄阳,万本毋淇澳。
满门陶令株,弥岸韩侯蔌。
尚复有野物,与公新听瞩。
金钿拥芜菁,翠被敷苜蓿。
虾蟆能作技,科斗似可读。
棂轩俯北渚,花气时度谷。
耘锄聊效颦,缔构行可续。
荒乘傥不倦,一昼敢辞卜。
虽无北海酒,乃有平津肉。
翛翛仙李枝,城市久烦促。
寄声与俱来,荫我台上谷。
王安石-宋代文人。王安石(1021年12月18日-1086年5月21日),字介甫,号半山,汉族,临川(今江西抚州市临川区)人,北宋著名的思想家、政治家、文学家、改革家。庆历二年(1042年),王安石进士及第。历任扬州签判、鄞县知县、舒州通判等职,政绩显著。熙宁二年(1069年),任参知政事,次年拜相,主持变法。因守旧派反对,熙宁七年(1074年)罢相。一年后,宋神宗再次起用,旋又罢相,退居江宁。元祐元年(1086年),保守派得势,新法皆废,郁然病逝于钟山(今江苏南京),谥号“文”,故世称王文公。王安石潜心研究经学,著书立说,被誉为“通儒”,创“荆公新学”,促进宋代疑经变古学风的形成。哲学上,用“五行说”阐述宇宙生成,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古朴素唯物主义思想;其哲学命题“新故相除”,把中国古代辩证法推到一个新的高度。王安石在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。其散文论点鲜明、逻辑严密,有很强的说服力,充分发挥了古文的实际功用;短文简洁峻切、短小精悍,名列“唐宋八大家”。其诗“学杜得其瘦硬”,擅长于说理与修辞,晚年诗风含蓄深沉、深婉不迫,以丰神远韵的风格在北宋诗坛自成一家,世称 “王荆公体”。有《王临川集》、《临川集拾遗》等存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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