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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送津儿之官丽水》宋代·吴芾全文在线阅读赏析

副标题:《送津儿之官丽水》宋代吴芾

作者:【宋代·吴芾】  分类:宋代诗词】  关注:0次  分享到:


本文是宋代·吴芾所作古诗词《送津儿之官丽水》,主要原文内容送津儿之官丽水-忆我初仕时,不敢望高位……等的原文全文、注释译文或赏析及作者简介等内容

《送津儿之官丽水》-宋代·吴芾

【正文原文全文】:

忆我初仕时,不敢望高位。
但得宰一同,便可行己志。
实惠傥及民,死亦有生气。
况复着阴功,子孙将不坠。
胡为人惮之,百计欲求避。
我闻事无难,辞难岂为义。
世路虽多艰,官途须历试。
是用俾吾儿,往当民社寄。
眷言古括州,山水有佳致。
我尚记昔年,尝为郡守贰。
虽无德在人,人亦安平易。
百里闻汝来,想见多忻慰。
要当尽此心,有以塞其意。
诚能使吏民,自此知怀畏。
家家各安居,人人共称治。
纵或罹谤伤,固自有公议。
有如汝所存,俯仰似无愧。
功名余事耳,何必成与遂。
年来我挂冠,方得闲中味。
无乃逼桑榆,七十仍有二。
知复几何时,得见汝娱侍。
虽幸枕湖山,已辟幽栖地。
有诗谁伴吟,有酒谁同醉。
正欲汝相随,俄然又相离。
会须早归来,日作斑衣戏。
个中有真乐,岂必三旌贲。

【注释译文】

【作者吴芾简介】

吴芾-宋代文人。吴芾(1104—1183)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,浙江台州府人(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)人。绍兴二年(1132)进士,官秘书正字,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。后任监察御史,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、励精图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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