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标题:《元宵邻里携具就弊庐张灯辞之不获因成一绝》宋代王十朋
作者:【宋代·王十朋】 分类:【宋代诗词】 关注:0次 分享到:
凶年犹幸在家乡,邻里相过具豆觞。
我辈忍将灯照眼,游人多是火烧肠。
王十朋-宋代文人。王十朋(1112-1171),字龟龄,号梅溪,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诗人,伟大的爱国主义者。出生于乐清四都左原(今浙江省乐清市)梅溪村。绍兴二十七年(1157年)他以“揽权”中兴为对,中进士第一,被擢为状元,先授承事郎,兼建王府小学教授。王十朋以名节闻名于世,刚直不阿,批评朝政,直言不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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