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标题:方孝孺 分类:【诗人作者】 关注:0次 分享到:
明代方孝孺简介
姓名:方孝孺 | 名号:字希直,一字希古 | |
性别民族:男- | 朝代:明代 | |
籍贯:宁海(今属浙江)人 | 生卒:1357--1402年7月25日 | |
评价或成就: | ||
作品: |
方孝孺(1357—1402年7月25日)明初学者。
字希直,一字希古。
宁海(今属浙江)人。
尝以“逊志”名其斋,蜀献王更之曰“正学”,世称“正学先生”。
为宋濂(1310~1381,字景濂,号潜溪)得意门生。
其学“虽出自景濂氏,然得之家庭者居多”。
与濂出入佛老的旨趣不同,常“放言驱斥”二氏,一时“僧徒俱恨之。
”(见《明儒学案·诸儒学案上》)尊奉伊、周、孔、孟之儒学,被称为“千秋正学”,“明之学祖”。
曾任汉中教授,蜀献王世子师。
建文帝召为翰林博士,进侍读学士。
燕王朱棣(明成祖)发动兵变,建文帝自焚,方遂被执。
朱为掩饰篡夺之行,令方草诏,以塞天下人之口,方因违其意,被磔死,夷十族,坐死者共847人,以其“十族之诛”维护了纲常名教,被誉为“千载一人”(察虚斋语,见《明儒学案·诸儒学案》)。
崇祯末,谥文正。
一生“以讲明道学为己任,以振作纲常为己责,以继往绪开来学为己事,以辅君德起民瘼为己业”(《重刻正学方先生文集叙》)。
“平日学问,断断乎臣尽忠,子尽孝,一本于良心之所固有者”(《明儒学案·师说》)。
阐发正心悟道之旨,人称“程朱复出”。
把封建道德看成是天赋予人的本性,说“人之有生也,则有是心,有心,则有仁义礼智之性”,以为“学者所以学”,只是“尽其性而已”(《逊志斋集·学辩》)而“礼义之性,根于天,备于心”(同上书,《宗仪》)。
又认为人性可以通过后天的教育加以改变,说“忠信礼让根于性,化于习,欲其子孙之善而不知教,是自弃其家也”(同上书,《杂诫》)。
以传统儒学为行为之准则,谓“五经者,天地之心也,三才之纪也,道德之本也”(同上书,《学辩》);立德是做好其他事情的基础,说:“德有余者,其艺必精。
艺本于德,无为而名。
惟艺之务,德则不至。
”(《幼仪杂箴》)强调道德对调节和维护封建宗法关系的作用,认为“正家之道”应“以正伦理,别内外为本,以尊祖睦族为先,以勉学修身为教”(同上书,《杂诫》)。
视修身为齐家之本,齐家为治国之本,说“君子之道,本于身,行诸家,而推于天下”(同上书,《宗仪》),最后可达到明王道、致太平的社会理想。
为此目的,他提出了以正心、修己为本的道德修养论。
说学道者“必也端其本乎,本安在?心是也”(同上书,《送石永常赴河南佥事序》),“治人之身,不若治其心;使人畏威,不若使人畏义。
治身则畏威,治心则畏义。
畏义者于不善不禁而不能为,畏威者禁之而不敢为,不敢与不能,何啻陵谷。
”(同上书,《杂诫》)治心主要在“持敬”、“寡欲”、“养慈爱”、“伐骄泰”、“择贤士”这五项上用力,“五者立,然后可以为政”(同上书,《杂著》)。
谓“敬为复善去恶之机,天理之所由存,人欲之所由消也”(同上书,《直内斋记》)。
对周敦颐之“主静”说予以新解,以为主静无欲“非欲人强制其本心如木石然,而不能应物也”,静不能绝对离开动,不能不及于物。
心接于物必引动“七情”,以“寡欲”、“克己”使心主于“仁义中正”而不偏,乃周子“定之以仁义中正而主静”之蕴涵(同上书,《答林子山》)。
虽然提出“好义如饮食,畏利如蛇虺”的要求,但在天理人欲问题上,把养心与养身加以区别,认为“养身莫先于饮食,养心莫要于礼乐”(同上书,《杂诫》),没有绝对否定人欲。
强调道德教育应从小学的工夫作起,使儿童通过饮食言动、日用酬酢之常行体验天道,培养良好习惯。
其具体内容有坐、立、行、寝、揖、拜、食、饮、言、动、笑、喜、怒、忧、好、恶、取、与、诵、书等20项。
以为通过这些项目的训练,既能使儿童学到形体外表的“规则”,亦可“养其心志,约其形体”(同上书,《幼仪杂箴》)。
重视家庭教育,其大要有正伦、重纪、谨礼、务学、笃行、自省、绝私、崇畏、惩忿、戒惰、审听、谨习、远虑、慎言等15项。
由凡入圣,是他的道德修养和道德教育的最高目标,说“古人之学,修己而已,未至圣贤,终身不止”(同上书,《家人箴》)。
反对以功名利禄为学习与修养的目的,“明于义者,于利也轻”(同上书,《学箴》),“仕之道三:诚以相君,正以持身,仁以恤民,而不以利禄挠乎中。
一存乎利禄,则凡所有者皆徇乎人。
徇人者失其天,失天而得人,愈贵而犹贱也”(同上书,《杂诫》)。
重视道德践履,反对侈谈性命而行为不端的虚伪矫作之风。
谓朱熹尔后不必新著,其要在于道德的实践,说:“有善言虽不能行,虽善无益也。
”(同上书,《杂诫》)倡导务实致用风气,以为君子学道应当有“经世宰物”之心,不能“离世自适”。
他以其“十族之诛”维护纲常名教,备受后儒尊敬,成为忠节的表率。
著作有《逊志斋集》24卷,今有《四部丛刊》本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