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标题:方苞 分类:【诗人作者】 关注:0次 分享到:
清代方苞简介
姓名:方苞 | 名号:字凤九,一字灵皋,号望溪 | |
性别民族:男- | 朝代:清代 | |
籍贯:江南桐城(今属安徽)人 | 生卒:1668年5月25日--1749年9月29日 | |
评价或成就: | ||
作品: |
方苞(1668年5月25日—1749年9月29日),清代学者、文学家。
字凤九,一字灵皋,号望溪。
江南桐城(今属安徽)人。
幼颖慧,年未成童,已能背诵《五经》。
22岁考取秀才。
23岁乡试未第,然文名已噪于一时,人称“韩欧复出”、“昌黎后第一人”。
32岁领江南解元。
39岁,即康熙四十五年(1706年)成进士。
五十年(1711年)戴名世《南山集》文字狱事起,以曾为之作序,被处死刑。
因文名颇盛而得到康熙帝的硃谕:“戴名世案内,方苞学问,天下莫不闻。
”不仅未予治罪,还允其“以白衣入直南书房”,开始了长达三十余年的仕宦生涯,历康、雍、乾三朝。
累官侍讲学士、内阁学士、礼部右侍郎。
历充《一统志》馆总裁、《皇清文颖》馆副总裁和《三礼义疏》馆副总裁。
博究六经百世之书,尤精《三礼》之学。
治经以经世致用为目的,尝著《礼记析疑》、《丧礼或问》、《周官析疑》、《周官义疏》、《仪礼析疑》、《周官辨》、《春秋通论》、《春秋直解》、《春秋比事目录》、《周官集注》。
认为经书中自有义理。
他说:“凡义理必载于文字,惟《春秋》、《周官》,则文字所不载而义理寓焉。
”只要能探明其理,便可以经世致用。
他说:“凡名物之纤悉,推说之衍蔓者,概无取焉。
……其经纬万端以尽人物之性,……学者必探其根源,……然后能神而明之,随在可济于实用。
”义理之精粹者便是程朱理学,即天道性命之学。
探求义理之途在于讲习讨论,他说:“朋友讲习之初,必彼此互异,抵隙攻瑕,相薄相持,而后真是出焉。
故朱子于志合道同之友,如南轩(张栻)、伯恭(吕祖谦),往复论辩,龃龉者十七八。
若好人之同乎己,则介甫(王安石)所以自蔽也。
”继而将所求之义理发而为文章,提倡义法。
所谓“义”是指“本经术而依于事物之理”,“法”则指文章的布局先后和层次衔接。
他说:“《春秋》之制义法,自太史公发之,而后之深于文者亦具焉。
义即《易》之所谓‘言有物’也,法即《易》之所谓‘言有序’也,义以为经而法纬之,然后为成体之文。
”以“言有物”释“义”,“言有序”释“法”,主张思想内容与艺术形式并重,是一种颇深刻的见解。
又说:“韩愈有言:‘文无难易,惟其是耳。
’李翱又云:‘创意造言,各不相师。
’而其归则一,即愈所谓是也。
文之清真者,惟其理之是而已,即翱所谓造言也。
而依于理以达乎辞者,则存乎气。
气也者,各称其资材而视所学之浅深以为充歉者也。
”这里的“是”即为“创意”,包括理之是和辞之是。
前者便是上面所说之“真是”,即圣人之道,程朱之理;后者则属“造言”,因“气”而呈现差异。
至此,方氏对儒家之义理与古文之义法、辞气之间的交错联结关系已作了充分阐述,体现了他树立的“学行继程朱之后,文章介韩欧之间”的宗旨。
他所作古文力尚质素,多征引古义,择取义理于经,尤精义法,言必有物有序,取法韩昌黎,谨严简洁,气韵深厚,世人推为古文巨擘。
方氏将儒家道统与文统相结合,开创了新的古文运动,影响极其深远。
一传为刘大櫆,再传至姚鼐而形成桐城派。
其后刘氏开出阳湖派,姚氏则创湘乡派,均为桐城派之支流,直至清末马其昶以至严复、梁启超都受其熏染,绵延达200余年。
其著作尚有《方望溪文集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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