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标题:毕沅 分类:【诗人作者】 关注:0次 分享到:
清代毕沅简介
姓名:毕沅 | 名号:字纕蘅,一字秋帆 | |
性别民族:男- | 朝代:清代 | |
籍贯:清江南镇洋(今江苏太仓)人 | 生卒:公元1730--1797年 | |
评价或成就: | ||
作品: |
毕沅(公元1730—1797年)字纕蘅,一字秋帆,自号灵岩山人,清江南镇洋(今江苏太仓)人。
乾隆进士。
官至湖广总督。
为清代著名学者,所治兼及经史小学金石地理。
也能诗文。
有《灵岩山人文集》、《灵岩山人诗集》。
又与他人同撰《续资治通鉴》。
其他著述收入《经训堂丛书》。
〔正 史〕
毕沅,字纕蘅,江南镇洋人。
乾隆十八年举人,授内阁中书,充军机处章京①。
二十五年一甲一名进士,授修撰。
再迁庶子。
三十一年,授甘肃巩秦阶道②,从总督明山出关勘屯田。
调安肃道。
擢陕西按察使。
上东巡,觐行在,备言甘肃旱。
谕治赈,并免逋赋四百万。
擢布政使,屡护巡抚。
所征金川,遗沅督饷,军无匮,授巡抚。
河、洛、渭并涨,朝邑被水。
治赈,全活甚众。
募民垦兴平、盩厔、扶风、武功荒地,得田八十余顷。
浚泾阳龙洞渠,溉民田。
嘉峪关外镇西、迪化士子赴乡会试者,奏请给驿马。
置姬氏《五经》博士,奉祀文、武、成、唐四王及周公陵墓。
修华狱庙暨汉、唐以来名迹,收碑碣储学宫。
屡署总督。
四十一年,赐孔雀翎。
四十四年,丁母忧,去官。
四十五年,陕西巡抚缺员,谕:“沅在西安久,守制将一年,命往署理,非开在任守制例也。
”
四十六年,甘肃撒拉尔回③苏四十三为乱,沅会西安将军伍弥泰、提督马彪发兵讨之。
事平论功,赐一品顶带。
甘肃冒赈④事发,御史钱沣劾沅瞻徇⑤,降三品顶戴。
四十八年,复还原品,寻实授巡抚。
四十九年,甘肃盐茶厅回田五复乱,沅遣兵分道搜剿。
上命大学士阿桂视师,沅治军需及驿传供亿,屡得旨奖励。
沅先后抚陕西十年,尝奏:“足民之要,农田为上。
关右大川,如泾、渭、坝、浐、沣、滈、潦、潏、河、洛、漆、沮、汧、汭诸水,流长源远。
若能就近疏引,筑堰开渠,以时蓄泄,自无水旱之虞。
古来云中、北地、五原、上郡诸外畜牧,为天下饶,若酌筹闲款,市牛羊驼马,为畀⑥民试牧,俟有孳生,交还官项,余则畀其人以为资本。
耕作与畜牧相兼,实为边上无穷之利。
”议未行。
五十年,调河南巡抚。
奏:“河北诸府患旱,各属仓储,蠲缓赈恤,所存无多,请留漕粮二十万备赈。
”既又请缓征民欠钱粮,并展赈⑦,上温谕嘉之。
命诣胎簪山求淮水真源,御制《淮源记》以赐。
五十一年,赐黄马褂。
授湖广总督。
伊阳盗秦国栋戕官,上责沅捕治未得,命仍回巡抚。
五十三年,复授湖广总督。
江决荆州,发帑百万治工。
沅奏:“江自松滋下至荆州万城堤,折而东北流,南逼窖金,荆水至无所宣泄。
请筑对岸杨林洲土坝、鸡嘴石坝,逼溜南趋,刷洲沙无致壅遏。
”又请修襄阳老龙堤、常德石匮堤、潜江仙人堤,凿四川、湖北大江险滩,便云南铜运。
五十九年,陕西安康、四川大宁邪教并起,称传自湖北,沅赴襄阳、郧阳按治,降授山东巡抚。
上以明年归政,令督抚察民欠钱粮豁免,奏蠲山东积逋四百八十七万、常平社仓米谷五十万四千余石。
六十年,仍授湖广总督。
湖南苗石三保等为乱,命赴荆州、常德督饷,以运输周妥,赐孔雀翎。
嘉庆元年,枝江民聂人杰等挟邪教为乱,破保康、来凤、竹山,围襄阳,沅自辰州至枝江捕治。
当阳又陷,复移驻荆州,上命解沅总督。
旋⑧克当阳,获乱渠⑨张正谟等,复命沅为总督如故,予二等轻军都尉世职。
寻奏乱渠石三保、吴半生、吴八月等皆就获,惟石柳邓未获;请撤各省兵,留二三万分驻苗疆要隘。
上谕曰:“撤兵朕所愿,但平陇未克,石柳邓未获,岂能遽议及此?”寻获石柳邓。
上命沅驰赴湖南镇抚。
疏言:“樊城为汉南一都会,请建砖城,以工代赈。
”二年,请以提督移辰州,增设总兵驻花园汛。
寻报疾作,手足不仁⑩,赐活络丸。
旋卒,赠太子太保。
四年,追论沅教匪初起失察贻误,滥用军需帑项,夺世职,籍其家。
沅以文学起,爱才下士,职事修举;然不长于治军,又易为属吏所蔽,功名遂不终。
《清史稿·毕沅传》卷三三二
〔注 释〕
①章京:军机处的章京,被称为小军机,为堂官的重要助手,执掌文书事务。
②道:清代在省与州、府之间设道,其主管官员一般称为道台。
③回:回族人。
④冒赈:冒领赈济钱粮。
⑤瞻徇:向上徇私。
⑥畀(bi):给予,付与。
⑦展赈:请求派员审察赈济事宜。
展,察看,省视。
⑧旋:不久。
⑨乱渠:叛乱首领。
⑩手足不仁:手脚麻木。
不仁,指手脚痿痹不能运用自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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